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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药行业:明确未来4年医改方向

发布日期:2012-03-27    点击量:2385

时间:2012-03-23 09:22 转自中国医药行业协会网
 

国务院3月21日印发《“十二五”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》:

方案是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》的深化,明确2012-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、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,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。

《方案》的主要目标与内容:主要目标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,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,通过支付制度等改革,明显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;基本药物制度不断巩固完善,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有效运转,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同步增强;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,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有序开展;卫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,社会力量办医取得积极进展;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加强,基层人才不足状况得到有效改善,中医药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;药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,药品生产流通秩序逐步规范,医药价格体系逐步理顺;医药卫生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,监管制度不断完善,对医药卫生的监管得到加强;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%以下。《方案》的主要内容涉及医保体系、基本药物制度、公立医院改革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、卫生资源配置、人才培养和信息化建、药品生产流通和医药卫生监管体制改革以及相关的实施保障机制。

健全全民医保体系:医保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,通过支付制度改革,加大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的责任。医保覆盖率较10年提高3个百分点;15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;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%左右;门诊统筹覆盖所有统筹地区,支付比例提高到50%以上。

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: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、补偿机制、药品供应和人事分配等方面的综合改革,继续加强基层服务网络建设,加快建立全科医生制度,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发展。扩大实施基药的实施范围,有序推进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,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优先使用基本药物;12年调整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适时公布;增补权在省级政府;

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:以破除“以药补医”机制为关键环节,以县级医院为重点,统筹推进管理体制、补偿机制、人事分配、药品供应、价格机制等方面的综合改革,由局部试点转向全面推进,大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,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、调动积极性、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。

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:到15年: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40元以上;新增卫生资源优先考虑社会资本;95%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0%的乡镇卫生院、70%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65%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;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总量的20%左右;百强制药和批发企业销售额占比50%和85%以上。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,完善进口药品、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管理。加强药品价格信息采集、分析和披露。

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:建立健全责任制和问责制,形成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,分管常务工作和卫生工作的领导具体抓,各有关部门分工协作、密切配合、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;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,政府卫生投入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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